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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會為依法設立社會團體,非以營利為目的。
二、本會以『助人為快樂之本』激勵人類互助之美德,整合緊急救援力量,發揮互  助互愛之精神及服務社會為宗旨。
三、本會以台中縣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。
四、本會任務如下:
  1.支援轄區內發生各種急難事件之救援,例:山難、車禍、風災、水災、火災、地震及其它各種突發事件等。
  2.訓練隊員具備救生技能,參加各項訓練,例:山訓,水訓、交管及傷患急救。
  3.協助維護地方治安、創造安祥和諧的社會。
  4.其它有意義之公益活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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